检查数量:同强度等级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及其重要性确定,且不应少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应工记录及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第三:若试块不慎丢失或受损,或对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有怀疑时,应在征得监理单位)意后,采用现场非破报检测方法推定新增混凝土强度。
检查数量: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附读Q的取样规则确定。
检验方法:按(建筑结构加周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附录Q规定的检测方法执行,并检查现场非破损检测报告。
第四: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华后的24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采用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21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慢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控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表面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被加固构件卸载的力值、卸载点的位置确定、卸载顺序及卸载点的位移控制应符合设计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